立案登記制改革:有案必立 有訴必理
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,目的是要通過改進工作機制、加強責任追究,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“立案難”問題,保障當事人訴權(quán)。
—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(lǐng)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
要科學研判、妥善應對立案登記制改革對法院工作的影響,既要開好門,又要辦好事,防止“中梗阻”。
——孟建柱
各級法院一定要堅定改革的信心,確保立案登記制改革順利實施,做到有案必立、有訴必理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訴權(quán)。
——周強
改革案件受理制度,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,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重大決策。
2015年5月1日起,一場堅決而徹底的改革在全國法院強力鋪開。
僅一個月,全國法院立案數(shù)增幅近三成,其中,行政案件數(shù)量同比增長221%,當場登記立案率逾九成;一年后,全國法院收案數(shù)大幅增長,北京、上海法院當場登記立案率達98%。
人民法院全面落實立案登記制改革。兩會前夕,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白皮書曬出新的改革“成績單”:2016年,全國法院共登記立案1630.29萬件,同比增長12.48%,當場登記立案率達95%。
號角吹響,唯有奮力前行。立案登記制改革以來,全國法院令行如流,實現(xiàn)了有案必立、有訴必理的莊嚴承諾,有效提升了群眾對司法的獲得感,為法治中國建設標注了新高度。
降低門檻 打通渠道
2015年5月4日,立案登記制改革后的首個工作日。
早上8時剛過,位于北京市朝陽區(qū)朝陽公園南路甲2號的朝陽區(qū)人民法院就開門了,比往常提前了半個小時,10個現(xiàn)場立案窗口的法官均已到崗等候。
同一天下午2時30分,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來到最高人民法院信息集控中心,通過現(xiàn)場視頻連線的方式,實時了解立案登記情況,并隨機檢查。
“立案登記制改革是關(guān)系司法體制改革成敗的重要一環(huán),是破除‘立案難’的關(guān)鍵一招,要以高度的歷史責任感和使命感推進立案登記制改革。”周強院長語重心長。
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,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,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,對人民法院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,做到有案必立、有訴必理,保障當事人訴權(quán)。
2015年4月1日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(lǐng)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《關(guān)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》。4月15日,最高人民法院印發(fā)了該意見,并同時發(fā)布《關(guān)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(guī)定》,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。
時不我待,惟改革者強
“把‘立案難’這頂帽子扔到歷史的垃圾堆里。”懷著壯士斷腕的決心,全國法院按下改革的快進鍵:謀劃、督辦、落實、鋪開……截至目前,全國法院登記立案渠道暢通,秩序井然,運行平穩(wěn)。
“立案登記制改革在司法改革的進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。”全國人大代表、北京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大進表示,立案登記制改革實施后,有案不立、拖延立案、年底不收案等現(xiàn)象基本消失。
服務轉(zhuǎn)型 便民升級
立案登記制改革,降低了門檻,提高了服務。
改革后,一邊是工作量加大,另一邊是群眾需求日益多元化,面對立案登記制帶來的雙重夾擊,各地法院以行動給出了響亮的回答,“把方便帶給群眾,把困難留在法院”。
“以前是我問法官打官司有什么要求,現(xiàn)在是法官問我來法院有什么需求!”不少到法院來辦事的群眾都不由得發(fā)出這樣的感慨。
“沒想到現(xiàn)在立案這么方便,法院提供了‘一站式’的訴訟服務,以前繳費還需要到銀行去排隊,現(xiàn)在一切都可以在訴訟服務中心搞定。”四川省瀘州市納溪區(qū)人民法院當事人鄒某深有感觸。
以立案登記制改革為契機,全國各地法院大力推行信息技術(shù)運用,讓法官多做事、信息多跑腿、群眾少跑路,服務渠道更加多元、便捷。
隨著最高人民法院《關(guān)于全面推進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》的實施,全國各地法院建立起新一代訴訟服務中心。例如,上海市浦東新區(qū)人民法院開發(fā)自助立案機,一年時間內(nèi)立案2萬余件,平均立案時間僅15分鐘;江蘇全省法院推行網(wǎng)上立案服務,當事人或律師可以隨時隨地通過網(wǎng)絡完成立案手續(xù);福建泉州法院率先推行異地立案服務,構(gòu)建“家門口訴訟”的新型立案模式,全年為當事人和律師提供跨域立案萬余件。
多元解紛 規(guī)制濫訴
改革牽一發(fā)而動全身。
“立案潮涌”的背后,立案和審判的壓力進一步增大,法院如何接招?
“立案登記制就是要倒逼審判機制改革,提升審判效率。而法官員額制的目的,就是要提升法官隊伍的專業(yè)化水平,提高司法效率,從而解決案多人少的問題。”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相關(guān)負責人解釋說。
改革中出現(xiàn)的問題,還要在更大的改革棋盤上來解決。
進一步完善調(diào)解、仲裁、行政裁決、行政復議、訴訟等有機銜接、相互協(xié)調(diào)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,加強訴前調(diào)解與訴訟調(diào)解的有效銜接,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糾紛解決方式。
探索建立庭前準備程序,完善案件繁簡分流、先行調(diào)解工作機制。促進各類糾紛案件快速審結(jié),節(jié)約司法成本,減輕當事人訴累。
開展訴訟誠信檔案試點工作,建立失信黑名單制度,將虛假訴訟、惡意訴訟、無理纏訴等濫用訴權(quán)的行為人納入,公開違法行為及法律責任,有效震懾濫訴行為。
“2017年,人民法院將加強對立案登記制改革的總結(jié)、評估、督察,防止立案難問題反彈。”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主任胡仕浩表示。(來源:人民法院報)